延边州制定《关于落实〈国务院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意见〉的实施方案》

2021/07/15  浏览量:     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,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”和“用好红色资源,传承好红色基因”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国务院《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》,在深度调研当地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基础上,延边州制定出台了《关于落实〈国务院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意见>的实施方案》。近日,《实施方案》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,在延边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。

  《实施方案》主要包括六个部分:

  第一部分,明确了指导思想和老区振兴发展主要目标。

  第二部分,夯实老区振兴发展基础。提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、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等落实举措。

  第三部分,促进实体经济发展。提出了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、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等落实举。

  第四部分,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。提出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、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治理两项落实举措。

  第五部分,大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。提出了依法保护开发红色资源、推进红色文化教育融合发展、突出打造“1138”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、注重打造红色文化智慧化链条等落实举措。

  第六部分,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。明确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、完善老区发展用地保障机制、加强组织领导等保障措施。
 

(延边州老促会 杨光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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